各二级学院:
为了促进和提高我院的科研工作,根据学院年终考核安排,将对各二级学院2014年度科研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以日常管理与取得成绩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方法及内容
各二级学院自查和科研处核查相结合。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和科研取得成绩两大项内容。
1.日常管理工作分为5项,共50分,主要包括项目与成果申报、项目结题、科协工作以及学院的各项科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准确、到位等。
2.科研取得成绩以加分形式计入考核。包括论文发表、科研立项、科研结题及科研奖励等。以累计得分除以本院专任教师人数为此项得分。
3.总分不设定满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三、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及科研工作情况,将附件与书面总结于12月23日12时前报科学研究处(佐证材料一并上报),其中书面总结应附论文、立项、结题、获奖等情况的列表。
联系电话:2362129
附件: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