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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06-22 09:40     (点击: )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第一”重要思想,树立宣传一批长期扎根陕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代表,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的热情,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将共同组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根据《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渭科协发〔201820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坚守扎根陕西、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有突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食品检测中心按照评选标准,各推荐1名人选报送科研处。其他各部门人员按所属学科由相应的二级学院推送。

(二)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联评,确定1名人选上报市科协。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应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四)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各二级学院于2018627日(周三)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研处。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5份;

2. 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推荐人选《“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1-2张(电子版,用人选姓名作为照片名)。

 

人: 孙占育    联系电话: 2362129

电子邮箱:wnzykyc@163.com

 

 

                                               科研处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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