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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事记》编辑印发规则
2010-05-14 10:30     (点击: )

  一、《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事记》是全面记载学院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的文书,为了进一步做好《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的编辑印发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二、记载内容
  以记载学院的重要活动为主,全面反映学院的重大事项。具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学院召开的重要会议
  1.学院全体会议。
  2.涉及学院工作的重要会议。
  (1)具有全国、全省、全市、全院意义和历史价值的会议。
  (2)涉及全院热点、难点问题和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会议。
  (3)投资较大重点工程的开工、竣工仪式。
  3.以学院名义召开的涉及全年工作或全局工作的重要会议。
  4.就同一内容的事项多次召开的会议,一般只记载作出决定的会议。涉及单项工作及阶段性工作部署的会议一般不予记载。
  (二)学院党政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主要记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议决定事项和文件:
  1.实施全院规划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的文件。
  2.学院党政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涉及学院重要工作部署的会议决定事项和文件。
  (三)学院领导的重要活动
  1.参加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国务院部委召开的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情况。
  2.参加省级涉及全年、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传达贯彻上级重要精神的会议情况。
  3.参加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全面、全年工作部署或涉及学院有关重大事项会议。
  4.深入系(部)、班级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进行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的情况。
  5.赴外参加重要礼仪活动的情况。
  (四)重大学术活动和成果
  1.著名专家学者来院做学术报告。
  2.新专业申报、评估通过结果。
  3.教师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
  4.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度统计情况。
  5.教学改革的重要进展和成果。
  6.教师、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五)上级领导来我院检查、视察情况
  1.省、厅(含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学院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2.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检查(督察)组来学院督察工作情况。
  3.记载内容
  (1)来学院领导的姓名、职务及目的。
  (2)来学院和离开学院的时间。
  (3)中省随行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学院陪同人员的姓名、职务。
  (4)日程安排及视察、调研、检查指导的事项、地点。
  (5)召开会议的情况,包括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中省领导对学院工作的评价、提出的要求或者意见。
  (6)领导题词的内容。
  (六)重要友好往来情况
  1.学院领导、同志出访情况,赴兄弟院校访问、学习考察、商谈工作情况。
  2.国际或地区性组织,外国政府官员来学院情况。
  3.民间团体、国际知名人士来学院情况。
  4.国内大型企业领导、知名人士、港澳台知名人士和其他知名人士来学院考察情况。
  (七)学院建设发展中重大事件和重要事项
  1.学院基础建设、教育发展中的重大事件、重要成果。
  2.重大发现、重大发明及重要科研成果。
  3.自然方面的重大变化、重大灾害、重大事故。
  4.发生在学院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编发原则
  (一)及时准确的原则。对《大事记》所编录的事项要认真进行核实、筛选,力求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记载的事项要真实准确。
  (二)叙述简明扼要的原则。文字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三)格式统一规范的原则。《大事记》按月编发,每月一期;《大事记》按日记事,一事一条。
  四、编发程序
  (一)各处(室)、系(部)应确定人员,按月搜集整理涉及各自范围内的各项重要情况,形成相应的基础资料。内容力求全面、翔实、准确,所述事项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及结果等要素完备。
  (二)各处(室)、系(部)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基础资料经处(室)、系(部)领导审阅签字后,送教育研究室。
  (三)教育研究室根据各处(室)、系(部)送交的基础资料,在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月的《大事记》编写工作。
  (四)《大事记》经教育研究室主任审核后,由主管副院长签发。
  (五)《大事记》由教育研究室负责印发学院各领导及各处(室)、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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