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所(中心):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8〕13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附件:高校新型智库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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