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就学术带头人与中青年学术骨干申报材料做补充说明,请按照要求积极准备。
1. 所需佐证材料复印要求:
a) 职称证明材料及学位证明材料;
b) 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书首页和盖章页或结题证书;
c) 论文:期刊当期封面和论文首页;
d) 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首页和尾页、封底;
e) 专利:专利证书;
f) 成果奖励:获奖证书。
2. SCI、EI、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需开具证明材料。
3. 所有佐证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核验,只装订复印件,二级单位盖章作为原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共3份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与汇总表一同上报。
4.申报表格请重新下载,并双面打印。
5.成果计算起始日期为2006年1月1日。
科研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