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 部门概况 | 科研项目 | 科研管理 | 科研成果 | 校史文化 | 学院科协 | 职教理论 | 学院首页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2013-01-15 11:16     (点击: )

校内相关人员: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二级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执行,《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条例》、《指南》及相关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填写申请书。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news.asp,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由本人亲笔签字。如有外单位人员参与我校申请的项目(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应为合作单位一级法人机构行政公章),所写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如我校教师参与外单位申请的项目,必须在科技处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盖章手续。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前,请把电子申请书转换为PDF格式,检查其完整性,特别要检查申请书中的有关图表是否显示清楚。

三、工作要求

1.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有关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详见《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附件1)。

2.申请人应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材料,特别要注重做好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队伍安排、经费预算等。

3.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科学基金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依托单位可自行联系或由学校出面联系协助申报。

2. 自从2014年起,已经连续2年(本次指2012年度和2013年度)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请资格。请申请人充分准备,提高质量,慎重申报。

3. 申请人需2013年3月1日前提交申请书正式文本(电子版和两份纸质)。

联系电话:3033124

 

 

 

附件:

12013国家基金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doc

2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ml

32013年电子申请书下载.asp

                                                            教育研究室

                                                                  2013-1-16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3-2362129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