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发〔2010〕80号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统计单位和统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恪尽职守,依法统计,勤奋工作,无私奉献,顺利完成了教育统计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统计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发教育系统统计单位和个人增强做好教育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发〔2010〕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西安市教育局等30个单位(见附件1)和关欣等35名个人(见附件2)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根教育统计事业,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真实性,提高统计为经济社会服务水平,开创我省教育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我院获全省教育事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