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6号)精神,按照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4.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5.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6.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7.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8.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四、申报程序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人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初次申报人员向学校科学研究处索取登录账号、密码。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指标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网络申报时间。一般专项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2年4月26日18:00。

2.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不包含个人信息的论证活页5份。

3.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4月26日12:00前。项目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0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爱荣 孙占育  联系电话:0913-236212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

2.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




科学研究处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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