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陕教技版〔202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候选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项。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3.各二级学院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附件2)。

4.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电子文档(Word版),请登录学校网站或者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网页“司局通知”栏目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moe.gov.cn/s78/A16/tongzhi/。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

2.请将《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推荐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表

2.汇总表

3.推荐表


联系人:张爱荣 联系方式:2362129




科研处

2021年10月13日

  • 附件【申报表.doc】已下载
  • 附件【汇总表.docx】已下载
  • 附件【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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