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所):

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 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8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0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自主申报。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

(四)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和曾经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9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发现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登录账号和密码请与科研处联系,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专项项目按照上述要求申报成功后,教育厅即备案立项、列入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和重点科研项目截至2018年11月19日18:00,专项科研项目截至11月20日18:00。

(二)纸质申请书。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包括6份项目附件材料),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四)服务地方专项、重点科研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9日送至科研处;专项科研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11月20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我校教育厅科研专项为自筹项目,请各申报人提前考虑。

联系人:张爱荣 李红芳 联系电话:0913-2362129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

2.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附件材料。

 

 

 

科研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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