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渭南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决定对“十三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 评选范围
1.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个人。
2.重点评选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重点考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区和科研、企业、服务等工作领域的一线工作者。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 推荐名额分配
我校作为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
二、 陕西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积极投身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有创新性工作成果,或在新冠肺炎应急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影响广泛。
3.具备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连续从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5年以上。
5.近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三、 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请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四、 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请于2021年8月9日下午6点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报送学校科协(科研处)(纸质版1式3份,A4纸打印),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nzykyc@163.com。
联 系 人: 孙占育 联系电话:2362129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科协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