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纸件)一式2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各申报单位另行撰写项目简介(300字以内,包括技术创新点、解决的关健问题、应用领域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情况等),不与上述资料装订。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不超过1项专利。原则上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2.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详见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占育           电话:2362129

邮箱:wnzykyc@163.com

科研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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