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的通知》(陕知发〔2021〕63号)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授奖等次,从申报参评的专利中评选产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0%,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解密国防专利不超过3%。

获奖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专利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

2.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专利已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6.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可优先申报。

7.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的专利不再参加本次省专利奖评选;曾推荐参评近三年(2019年起)中国专利奖且未获奖的专利,暂不申报本次省专利奖评选。

8.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9.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项目资料一式5份。包含:①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见附件)(WORD或WPS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

申报书按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不同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以上材料项目资料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报送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收到申报项目后,应对项目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三)时间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做好2021年陕西省专利奖的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项目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孙占育       电话:2362129

                                                                                                                  科研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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