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市科协《关于开展渭南市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陕西省、渭南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动员组织师生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开展科普惠民助民服务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助力渭南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4月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

在活动期间,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组织我校师生深入社区,普及绿色发展、食品安全、医疗健康、防灾减灾等知识。

(二)专家教授进村入户开展“送技术、送培训、送服务”活动。

各二级学院及附属单位组织我校有关专家教授等深入农村开展“送技术、送培训、送服务”进行技能培训、科技推广、科技服务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三)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各二级学院、检测中心、双创中心、3D打印中心及附属医院向青少年开放省市科普教育基地、重点实训室、标本馆、陈列馆、智能温室等展示场所,推动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四)“科技之春”活动宣传

各二级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活动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二级学院、部门及附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科研处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参与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保证活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各单位要围绕本次活动的要求,抓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及时自查,认真总结

各单位要及时自查活动进度,4月25日前完成主要活动,并将收集整理好的活动图片和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形成学院活动总结,报送省市科协。

联系人:孙占育 电话:3033122

电子邮箱:wnzykyc@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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