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1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清理工作: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结项受理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17日。

三、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请各位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4月17日12:00前在系统提交结题材料,科研处将在17日下午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附件2)撰写结题报告。

四、清理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梳理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逐项核查评估项目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督促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请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作出书面说明。

(二)本次被省教育厅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剩余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参与教育部及其他各类由省教育厅推荐的科研活动。

(四)本次被省教育厅终止处理的项目我校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的二级学院,将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指标。


联系人:赵蕊  电话:0913-2362129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

    2.研究报告撰写提纲要求

    3.我校在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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