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处(发展规划处)简介
作者:cxq 时间:2024-09-06 点击数:
科学研究处(发展规划处)设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科2个科室,皆为科级建制。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名,编配工作人员1名;项目管理科设科长1名,编配工作人员1名。
科学研究处(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定学校科研相关政策制度、办法举措及组织实施,为学校科研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合理配置科研资源,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评审、立项、经费管理、成果鉴定、结题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科研成果档案,做好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统计、管理、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进校内外各类学术活动、科技月活动,对外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等工作。
六、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专利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科研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等的遴选、申报、建设工作。
九、负责年度考核、职称评聘以及高层次人才管理的科研业绩审核与量化工作。
十、负责加强与有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
十一、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跟踪、收集、分析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方针、路线政策、动态信息,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十三、负责调研、编制、修订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收集、研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落实过程中的各类反馈信息和问题,提出相应调整方案、政策建议,做好过程管理和推进落实。
十五、负责做好学校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做好学校学报的编印工作。
十七、负责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