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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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分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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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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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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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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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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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青年项目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1项或2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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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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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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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点项目B.一般项目C.青年项目D.一般自选项目E.青年自选项目 |
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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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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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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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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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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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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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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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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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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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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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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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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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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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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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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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省 市(县) 街(路) 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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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 者 |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 职务 |
学位 |
研究专长 |
工作单位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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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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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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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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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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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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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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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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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专著B.译著C.论文集D.研究报告E.工具书F.电脑软件 |
字数(单位: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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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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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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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论证
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价值和意义。2.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3.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限4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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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承担的各类项目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申请人的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2.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本表中注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三、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障
1.课题负责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2.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等);3.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
四、经费预算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元)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元) |
1 |
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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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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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采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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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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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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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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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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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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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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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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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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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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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 费预算 |
年份 |
年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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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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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五、推荐人意见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青年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课题负责人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说明该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并承担信誉保证。 |
第一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第二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须推荐者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是否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其他意见。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
八、学科评审组评审意见
学科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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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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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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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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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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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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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资助金额 |
主审专家意见 |
万元 |
学科评审组意见 |
万元 |
主 审 专 家 建 议 立项意见 |
主审专家签字: 学科组召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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